发布日期:2026-07-21 1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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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5年版)》第四条第六项、《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5年版)》第四条第五项的相关约定,现将2026年第二批违约定点医药机构(16家)的违约行为处理情况向社会公众通报如下。
一、违约情形
经查实,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以下违约情形:超出医保耗材目录以及超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记账;为参保人员服务时,提供医疗服务与病情不符;未按照要求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非医保医师冒用医保医师名义或者医保医师冒用其他医保医师名义,开具医保处方、治疗单等医疗文书;虚假上传药品追溯码;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进销存台账不能做到票账货相符,进货量大于销售量加库存量;进销存台账不能做到票账货相符,且进货量小于销售量加库存量;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医保基金支付的回流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为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人员配置不再符合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确立的基本条件和评估要求且未主动申请中止等。
二、处理情况
约谈3家,中止相关责任部门医保服务1家,中止协议3家,解除协议9家。
特此通报。
附件: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一、违约定点医疗机构(9家)
1.约谈(3家):深圳中海医院、深圳罗岗医院、深圳康顺堂馨桐中医诊所。
2.中止相关责任部门医保服务(1家):深圳仁康医院。
3.中止协议(2家):深圳慈佑中医(综合)诊所、深圳韵康中医诊所。
4.解除协议(3家):深圳忠贞中医诊所、深圳归益堂科苑中医诊所、深圳归益堂中医诊所。
二、违约定点零售药店(7家)
1.中止协议(1家):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明凤凰分店。
2.解除协议(6家):深圳市仁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鹤洲分店、深圳市兴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蚝业分店、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桥南分店、深圳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阳光分店、深圳市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城花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