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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6-02-02 15: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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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现将2025年第二批违约定点医药机构(19家)的违约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约情形

  经查实,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票账货不符,且销售量大于进货量加库存量、以明显高于进货价格,采取赠送实物形式销售药品、为处于中止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者其他机构的医疗费用提供医保结算、冒用其他医保药师并进行医保记账、违反诊疗规范不合理诊疗、为参保人提供服务时,提供医疗服务与病情不符、报告单实际诊疗服务与医嘱不相符、未执行病历书写规范相关标准、未按规定做好参保人员身份核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无法提供药械耗等财务进货单据、在营业时间内无医保药师为参保人提供药事服务,且发生医保记账等违约情形。

  二、处理情况

  约谈15家,中止协议1家,解除协议3家。

  附件: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日


  附件

  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一、违约定点医疗机构(6家)

  1.约谈(4家):深圳宝田医院、深圳宏济医院、深圳蓝生脑科医院、深圳远大中医肛肠医院。

  2.中止协议(1家):深圳汤建姣诊所。

  3.解除协议(1家):深圳三合堂中医诊所。

  二、违约定点零售药店(13家)

  1.约谈(11家):深圳市桐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光玖钻分店、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浪口分店、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水斗分店、深圳市中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梅园分店、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荣村分店、深圳市瑞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坪山龙田分店、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龙花园分店、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居分店、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海分店、广东美信药房有限公司盐田佳兆业东分店、深圳市壹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碧海蓝天分店。

  2.解除协议(2家):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深圳新二分店、深圳市春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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