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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艾丽康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鹏仁门诊部《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深(罗)医保催字﹝2022﹞1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9 13:05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艾丽康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鹏仁门诊部:

  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深(罗)医保催字﹝2022﹞1号),本《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755-82239568。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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