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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龙翔医院《医疗保险基金限期退回决定书》(深(龙岗)医保退字﹝2022﹞第1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0 17: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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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翔医院:

  经核查,你机构应退回社区门诊统筹保险基金2928405.03元,本中心依法作出深(龙岗 )医保退字﹝2022﹞第1号《医疗保险基金限期退回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中心领取(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808房,联系人:祝杰,电话:0755-89552294),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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