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10 16: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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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济医院:
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有关要求,我中心已完成2023-2024年省医异地就医扣费数据操作。经核算,你单位应存回2023年至2024年扣费失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费用16元。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医保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本中心依法作出《关于追回2024年度省内异地跨市有关费用的决定书》(深(龙岗)医保还字〔2026〕第2号)。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应退回款项16元退回河源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专户(户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3948801001125988885101,存回备注:深圳和济医院退还省内跨市有关费用)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龙岗分中心。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本中心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本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