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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深圳正乾寿堂中医诊所送达《限期退回医疗保险基金告知书》(深(龙)医保退告字〔2026〕1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5 16:13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正乾寿堂中医诊所:

  经核算,截至2026年4月20日,你机构存在2025年智能审核违规费用1724元应向本中心退回;另查,2025年暂存本中心质量保证金507.31元。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深医保规〔2023〕8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4年版)第六十四条、第九十四条的约定,你单位应当向本中心返还上述智能审核违规费用共计1216.69元(用2025年质量保证金抵扣507.31元后剩余金额)。本中心依法作出《限期退回医疗保险基金告知书》(深(龙)医保退告字〔2026〕1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本中心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本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费用存入我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账号:754973895228168169,存回备注:深圳正乾寿堂中医诊所存回智能审核扣款),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龙华分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观光路1321号鸿基新都商务大厦7栋B座21楼,联系人张珂茹、黄建辉,联系电话:0755- 28015697)。

  如未按时足额退回上述款项的,本中心有权在偿付给你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抵扣上述应退回的款项或采取其他方式追回。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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