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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深圳正华门诊部送达《医疗保险基金限期退回决定书》(深(南)医保中心违决字〔2023〕第7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3 1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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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正华门诊部:

  经核查,你单位涉嫌未履行清算义务并归还社区门诊统筹款项的情况,本中心依法做出《医疗保险基金限期退回决定书》(深(南)医保中心违决字〔2023〕第7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本中心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本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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