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1 10:57 来源:
訾秉云:
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深(福)医保中心处字〔2023〕1号),本《行政处理决定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宁晓红 联系电话:0755-8836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