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_公开目录

未就业配偶的失业登记证明要去哪里办理?

发布日期:2019-10-18 00:00 来源:

  答:参保职工,若其未就业的妻子为深圳户籍的,我局可通过信息对接读取其失业登记的相关数据,不需要另外再提供失业登记证明;若其未就业的妻子为非深户籍的,则需要提供失业登记证明。失业登记证明需要到户籍地劳动部门开具。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离职证明不能替代失业登记证明。

相关附件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dajiqizhapianbao@shenzhen.gov.cn
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