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18 00:00 来源:
答:参保职工,若其未就业的妻子为深圳户籍的,我局可通过信息对接读取其失业登记的相关数据,不需要另外再提供失业登记证明;若其未就业的妻子为非深户籍的,则需要提供失业登记证明。失业登记证明需要到户籍地劳动部门开具。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离职证明不能替代失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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