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18 16:08 来源:
拟订辖区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执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及服务协议情况的具体监督管理。受理举报、投诉事项,依法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