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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实现大幅降价的同时,是如何保障质量的?

发布日期:2024-02-23 1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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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以第九批药品集采为例,采购文件中明确参加集采申报的品种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也就是被仿制的对象,包括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二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在国家药监局的《什么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解读文章中明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均为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此外,通过一致性评价之后,药监部门仍会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链条质量监管。例如,在生产环节,从原料选取到生产过程等均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就算仅是药品原料供应商的更换都需要向药监部门报备,来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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