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15 14:23 来源:
答:选定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应向拟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变更信息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