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常见问题解答 > 医疗保障待遇

在社康中心购买“两病”药品,统筹基金支付后余下的部分,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吗?

发布日期:2019-12-31 00:00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答: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部分,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或没有个人账户的,由个人自付;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附件

相关数据解读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dajiqizhapianbao@shenzhen.gov.cn
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