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31 00:00 来源:
答: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部分,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或没有个人账户的,由个人自付;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