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31 00:00 来源:
答:有的。国家对“两病”用药提出了“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的要求。广东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确定了我省“两病”药品目录,同时公布了每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规定药品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我市执行广东省的“两病”门诊用药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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