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4 09:43 来源:
答: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救助制度,2023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出台《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粤医保规〔2023〕4号),明确医疗救助基本原则、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与标准、资金筹集和管理等内容,同时授权地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照《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整合、优化我市现行医疗救助政策,出台《深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深医保规〔202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