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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个人账户有什么变化?

发布日期:2023-04-06 1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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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是改革计入办法,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全国统一,即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进入医保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全省统一,退休后停止缴费享受基本医保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按月定额划入,我市划入标准为251元/月。二是进一步拓宽使用范围,在现有的活化使用范围基础上,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还可以给自己缴纳退休后因参保年限不足需要继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三是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统一要求,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健身、公共卫生等费用,同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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