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23 12:13 来源:
答: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后,到深圳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另外,我市已开通“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参保人可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并在预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邮寄到医保部门,完成报销申报手续。
报销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进行查询。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