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10 10:42 来源:
答: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人员。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由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视同已备案)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