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常见问题解答 > 医保公共服务

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9-10-18 00:00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全部职工和雇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

相关附件

相关数据解读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dajiqizhapianbao@shenzhen.gov.cn
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