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18 00:00 来源:
答: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应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挂失;参保人申办新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领取新卡后持新卡及病历等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申请报销、补记账或从其个人账户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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