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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1-0031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0-15
名称: 选定的门诊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随时变更吗?如何变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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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的门诊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随时变更吗?如何变更?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答:选定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应向拟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变更信息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