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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6-0023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7-08
名称: 职工个人可申领生育津贴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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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可申领生育津贴吗?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

  答:根据相关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自主申领生育津贴。2025年11月30日及之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参保人,生育津贴仍由用人单位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个人,可通过以下路径申请:

  (1)关注“深圳医保”微信服务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我要办事-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办理;

  (2)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线办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