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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6-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3-17
名称: 关于向深圳和济医院送达《关于追回2024年度省内跨市有关费用的告知书》(深(龙岗)医保还字〔2025〕第1号)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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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深圳和济医院送达《关于追回2024年度省内跨市有关费用的告知书》(深(龙岗)医保还字〔2025〕第1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

深圳和济医院:

  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1〕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0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已完成2023-2024年省医异地就医扣费数据操作。经核算,你单位应存回2023年至2024年扣费失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费用671.24元。本中心依法作出《关于追回2024年度省内跨市有关费用的告知书》(深(龙岗)医保还字〔2025〕第1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本中心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本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1.关于追回2024年度省内跨市有关费用的告知书 深(龙岗)医保还字(2025)第1号.pdf

2.关于追回2024年度省内跨市有关费用的告知书 深(龙岗)医保还字(2025)第2号.pdf

3.关于追回2024年省内异地年度清算费用的告知书 深(龙岗)医保还字(2025)第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