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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5-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1-10
名称: “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它们有什么区别?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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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它们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

       答: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医保目录范围也就是常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个人自付: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需要由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金额。(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这部分费用可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个人自费: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