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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4-0047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10
名称: 哪些门诊特定病种可以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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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门诊特定病种可以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
((1)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与深圳市内的一致。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合计52个病种,分成两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跨省异地就医,深圳市在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答:(1)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与深圳市内的一致。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合计52个病种,分成两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跨省异地就医,深圳市在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