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更好满足参保人就医购药需求,《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范围使用。
个人账户使用条件是否有调整?
发布日期:2024-07-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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