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4-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4-19
名称: 住院待遇有哪些变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住院待遇有哪些变化?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

  答:《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优化了住院待遇:一是住院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引导分级诊疗。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4%、92%、90%;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2%、91%、90%。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95%。二是为引导医疗资源合理使用,促进分级诊疗,适当调整首次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调整为200元、400元、600元,调整后仍远低于国内主要城市。同时,为减轻重病、多病患者负担,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100元、200元、300元。三是提高千元以上医用材料报销比例,从最低60%提高为最低90%,最高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