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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4-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3-20
名称: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有哪些变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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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有哪些变化?

发布日期:2024-03-20  浏览次数:-

  本市统一执行广东省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将其分为两类,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不变。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等其他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适度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90%,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职工基本医保一档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