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05 18: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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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医保发〔2026〕5号
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要求,现公布我市“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见附件1-11),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价说明”中所明确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我市一档政府指导价,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须按照我市价格档次有关规定相应下浮比例执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涉及的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12。同步废止现行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3-23)。
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6年6月30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深圳市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深圳市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深圳市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深圳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深圳市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6.深圳市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深圳市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8.深圳市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9.深圳市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0.深圳市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1.深圳市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2.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13.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4.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5.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6.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7.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8.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9.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0.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1.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2.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3.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