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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化指南》《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标准化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16:00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各有关单位: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是参保人员获得基本医药服务的主要场所,其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健康福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化指南》《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标准化指南》,现予以印发,供各单位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1.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化指南

             2.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标准化指南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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