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栏目 > 智能推送 > 猜你要查

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5-12-29 09:27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和相关统计数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727元,上限为33633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6760元/月的标准计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177057元/年的标准计算。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5号)相关规定,我市降低医疗保险成本相关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5%恢复为6%,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7%恢复为8%,其余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费率继续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

相关数据解读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dajiqizhapianbao@shenzhen.gov.cn
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