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7 17:39 来源:
各相关医疗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企业:
我市参加的冠脉导引导丝和冠脉导引导管带量联动第二年采购协议期已于2025年5月31日结束,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41号)要求及工作部署,为确保上述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二年采购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三采购协议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我市已填报第三年采购协议期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冠脉导引导丝和冠脉导引导管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
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冠脉导引导丝和冠脉导引导管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产品,执行联动价格(详见附件1、2)。
三、协议签订量及采购协议期
(一)协议签订量。第三年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填报的第三年采购需求量(详见附件3、4)。
(二)采购协议期。第三年采购协议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自2025年6月1日起医疗机构采购的中选产品纳入第三年协议采购量统计。
四、协议签订方式
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要组织协议签订主体及时签订三方购销协议,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协议签订主体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线上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深圳阳光平台应及时开放系统,组织协议各方续签合同,按时提醒医疗机构在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并持续做好采购监管工作。
(二)各协议签订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按要求开展协议签订工作。
(三)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将按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1.京津冀“3+N”冠脉导引导管(第三年)中选产品清单
2.京津冀“3+N”冠脉导引导丝(第三年)中选产品清单
3.深圳市医疗机构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第三年协议采购量统计表
4.深圳市医疗机构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类医用耗材第三年协议采购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