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5 17:30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现将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违约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违约定点医疗机构(4家)
(一)违约情形:经查实,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收费项目、数量等与医疗记录、实际诊疗行为不相符;诊疗单据项目填写与电脑录入不相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过期失效后发生医保记账等违约行为。
(二)处理情况:约谈4家,解除协议1家。
附件: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