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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4:46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宽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依法稳妥公开医疗保障领域范围内民生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的政务信息、政策法规、医保基金等政府信息,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能效。依托“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相关公示平台和媒体宣传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增进参保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二是聚焦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围绕专属医疗险、长期护理保险等领域,细化、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举措,采用视频、文字、图表等多样化方式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三是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公开,修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0项。对照“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对已实现免交的材料进行电子证照调用,扩大证明事项承诺制范围,加快医保业务审批速度,努力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

  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4条,其他类274条。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60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14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信息176条,其中行政执法事项173条,行政执法依据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多种申请接收渠道,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202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从受理形式看,网上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递交申请0件;我局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其中,区分处理3宗,占60%;其它处理2宗,占40%,前述答复均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回复率达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把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健全网站信息更新和内容审核机制,提高网站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优化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对个别内容更新频率不高的栏目进行合并或删减,增设网站业务宣传专题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所有应公开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引通过网站主动发布;启动网站、微信公众号升级改版,完善搜索和咨询互动功能,丰富办事服务功能。

  (四)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方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相关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的范围、基本原则、公开属性标注等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并根据公开属性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把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与等方面工作作为法治医保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依托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打通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渠道,强化执法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增11

2,273,7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增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52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1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1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细化,部分政务公开栏目未设置专题或子栏目类别划分细分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答复文书指引性、针对性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挖掘医疗保障领域重点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本系统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细化栏目分类,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政务新媒体、报纸、电视台等线上途径和定点医药机构收费窗口、医保业务经办机构宣传栏、地铁视频投放等线下途径双重宣传;健全信息更新和内容保障机制,紧跟社会热点,丰富推送形式,推动医疗保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切实提高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