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业务公示

2022年6月批次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6 15:07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86家拟签订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拟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

  1. 深圳济泰林中医诊所

  2. 深圳海纳临床心理诊所

  3. 深圳林芝缘中医馆

  4. 深圳蓝刺猬口腔门诊部

  5. 深圳市江涛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盈万里口腔诊所

  6. 深圳瀚霖门诊部

  7. 深圳古一堂中医诊所

  8. 深圳凡顺留仙诊所

  9. 深圳佑贝口腔诊所

  10.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区政府大楼社区健康服务站

  11.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海珠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2.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文昌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3.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平山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4.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长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5.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大学城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6. 深圳雅园口腔门诊部

  17. 深圳星心诊所

  18. 深圳刘传灵口腔诊所

  19. 深圳佳美美口腔门诊部

  20. 深圳卓尔康口腔诊所

  21. 深圳五味堂中医诊所

  22. 深圳得一堂中医诊所

  23. 深圳市蕴德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汇裕名都花园中医门诊部

  24. 深圳博齿健口腔门诊部

  25. 深圳恒荣口腔诊所

  26. 深圳贝齿美壹方口腔门诊部

  27. 深圳福围贝斯口腔诊所

  28. 深圳天顺堂中医诊所

  29. 深圳太程中医诊所

  30. 深圳君康德中医(综合)诊所

  31. 深圳悦茵莱口腔门诊部

  32. 深圳德瑞口腔诊所

  33. 深圳飞扬口腔诊所

  34. 深圳众丞口腔诊所

  35. 深圳奕泽口腔诊所

  36. 深圳黄小艇口腔诊所

  37.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悦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8. 深圳美好博森口腔门诊部

  39. 深圳慕义口腔门诊部

  40. 深圳士军口腔诊所

  二、拟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

  1.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步涌一分店、南庄分店、仁爱分店、沙井三分店共4家

  2.深圳市仁美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安分店、福田分店、径贝分店、塘尾分店、同胜分店、雅苑分店共7家

  3.耀共盈医药连锁(深圳)有限公司健康大药房分店、瑞康大药房二店、瑞乐大药房上木古分店共3家

  4.万医堂(深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财富城分店、玉昌分店共2家

  5.深圳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福中店、龙岗吉祥店共2家

  6.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埔厦分店、吓坑分店共2家

  7.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翠竹分店

  8.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利民分店

  9.广州柏康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0.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新洲路大药房

  11.恒胜堂大药房(深圳)有限公司

  12.深圳德轩堂药房有限公司

  13.深圳市爱民南北药行

  14.深圳市观澜宏康药房

  15.深圳市华荟医药有限公司

  16.深圳市惠铭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17.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嘉应分店

  18.深圳市健惠医药有限公司

  19.深圳市健鹏医药有限公司新二分店

  20.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怡丰路店

  21.深圳市名剂堂医药有限公司

  22.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水蓝湾分店

  23.深圳市仁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步涌分店

  24.深圳市三好药行有限公司

  25.深圳市石岩应人石药店

  26.深圳市世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源分店

  27.深圳市田寮大药房有限公司

  28.深圳市万兴健生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29.深圳市信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塘尾六分店

  30.深圳市颐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31.深圳市益昌大药房有限公司新田分店

  32.深圳市玉塘南北药行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联系人:廖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88329086,88329062;邮箱:yyjgglb@shenzhen.gov.c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相关数据解读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dajiqizhapianbao@shenzhen.gov.cn
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