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我市继续将生育保险费率调降至0.45%

发布日期:2021-01-26 16:11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经深圳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本市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有效期两年。

  据悉,深圳曾两次降低职工生育保险费率。2015年10月起,深圳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2017年12月31日起,深圳进一步下调深圳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下调到0.45%,该政策自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

  “政策自执行以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和稳定就业。据统计,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生育保险降费率累计为我市参保企业减负7.24亿元,惠及约86万家企业,涉及1228万参保人。”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此在目前国际贸易形势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的情况下 ,继续将生育保险费率调降至0.45%,有利于减轻企业用工负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助力复工复产。

  此次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的适用对象主要为:已经在深圳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非从业居民不属于适用对象。

相关附件

相关数据解读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备案号:粤ICP备19043933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150号网站标识码:4403000091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dajiqizhapianbao@shenzhen.gov.cn
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