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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迁移期间暂停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30 16: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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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8月17日8:00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启用前将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进行数据迁移,迁移期间,医保和部分社保业务将暂停服务。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系统数据迁移期间业务暂停及恢复时间

  2021年7月30日22:00起,暂停各渠道所有医保、社保业务办理,进行原系统数据迁移。2021年7月31日6:00起,逐步恢复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含异地就医,下同)业务,2021年8月1日9:00起,逐步恢复各渠道因数据迁移暂停的医保、社保业务办理。

  二、数据迁移期间服务指引

  1.参保人在上述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门诊就诊请先行垫付现金,待门诊记账业务功能恢复后,到垫付现金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补记账手续;住院就诊暂不办理医保入、出院,待住院结算业务功能恢复后,再补办医保住院相关手续。

  2. 2021年7月30日22:00至2021年8月1日9:00社保服务暂停期间,需办理参保登记或缴费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zscsz@hrss.sz.gov.cn邮箱先行备案,其余业务可待系统恢复后办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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