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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17: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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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0〕5号)规定,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随时申报、集中受理审核。我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若有符合条件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于2021年5月24日12:00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szylfwjg.newhealth.com.cn:1011)。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初筛的项目,按本通知附件要求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至香港大学医院后勤楼服务311室,Excel、Word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oshijing@shenzhen.gov.cn。2021年5月24日12:00后网上申报的项目将延后集中受理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要求

  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表

  3.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

  4.2021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5.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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