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25 15:38 来源:
谢显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我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卫健委进行研究后,主动与谢显清代表进行电话、邮件沟通,并于2020年5月21日与谢显清代表进行了当面交流,强调了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的重要性,详细交流了国家关于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我市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探讨。在与谢显清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我市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开展情况。
癌症早期筛查、早诊早诊是国际公认对抗癌症的有效手段。
2017年9月,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健康深圳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实施癌症防治行动计划,健全癌症防治组织管理体系,以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为重点,全面推动肿瘤登记、危险因素防控和规范化诊疗等癌症防治工作,逐步扩大癌症高危人群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按照要求,市卫健部门于2017年成立了市肿瘤防治管理办公室,制定全市癌症防治规划,建立全市癌症防治协作网络,开展肿瘤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指导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促进恶性肿瘤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目前,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2017年,市卫健部门启动了深圳市重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该项目主要由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及地方公共卫生经费支持,由市肿瘤防治管理办公室牵头的癌症筛查网络完成。该网络由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和市肿瘤医院负责实施,区慢病防治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居民癌症风险评估,全市12家定点筛查医院开展高风险人群的临床筛查。目前,完成一例风险评估经费支出28元,完成一例临床筛查500-800元。由于筛查经费总量和开展机构工作力量的限制,目前我市每年在全市开展约2.5万人次的重点癌症风险评估和5000人次的临床筛查。2017年项目启动以来全市共完成社区居民风险评估37877人,完成临床筛查15592人次,筛查出各类阳性病例1406例,确诊恶性肿瘤33人,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我市医疗保障方面对癌症防治工作的支持。
国家已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其中,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项目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目前是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公布的目录范围执行,符合国家规定的癌症诊查和治疗相关项目均已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例如CT、胃镜、肠镜及病理检查等,暂无权限将支付范围直接扩大到预防筛查。
同时,为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发挥深圳先行示范作用,我市在全市各基层医疗集团推行“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医保基金管理方式改革,通过医保总额管理的联动改革,激励和引导基层医疗集团主动做好签约参保人的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其中包括癌症筛查、早诊早治等工作,促进医疗机构从“重医疗”向“重预防”转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深化医改总体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在做好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癌症诊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共同推进我市癌症早诊早治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