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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19090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11-02 17: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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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车汉澍委员:

《关于进一步深化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意见建议

办理答复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深化药品集团采购改革领导小组,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要求,原市卫生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自2016年试点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改革在降低药价、保障供应、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得到了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我局自2019年深圳市机构改革后正式挂牌成立,承接了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药品招标采购相关职能,承担起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主管工作。自接管该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多项重要举措持续推动改革深化。一是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定期与深圳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研究药品招采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推动新一轮招采工作,持续降低药价;二是委托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对改革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为改革的持续深化指明方向;三是启动“两法一规”(即《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的修订工作,在深圳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的产生和管理、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医保支付配套政策、线上结算等方面进行再创新,着手打造改革2.0版。

我局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两法一规”,通过联合发文、联合组织的形式,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推进此项改革工作。同时在修订过程中,我局也将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建立健全我市药品集团采购制度。

建议完善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医保资金预付、线上结算、带量采购保证用量等的具体措施。

近期国家医保局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进行了深化创新,充分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创新医保预付、线上结算、带量采购等方式,坚持以价值导向的医保战略性购买,推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等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药品集中采购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针对您提出的“完善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医保资金预付、线上结算、带量采购保证用量等的具体措施”的建议,我局在已启动的“两法一规”修订的工作中做出了安排。一是医保预付方面,借鉴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以及全国多省市已陆续开展的医保预付政策,我局正研究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方式,解决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挪作他用现象,改善医药企业回款状况,减轻医药企业资金压力;二是线上结算方面,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政策,我局已研究药品货款支付方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集中结算,通过加强医保基金在线监管,专款专用,实现药品采购货款在线交易结算,更好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三是带量采购方面,根据国家医保局提出的“带量采购为原则,不带量采购是例外”的要求,带量采购将成为未来药品招采的标配,我局已着手研究带量采购政策,通过“量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药价。

一、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收到《关于进一步深化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对委员所提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提案建议人多次沟通形成复函。

专此答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类

联系人

冯彦斌

联系电话

0755-8666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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