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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52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1-25 18: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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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医保函〔2022〕12号

黄振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改善基层养老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在梳理国家、省及我市医保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主动与黄振辉代表沟通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探讨。在与黄振辉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从目前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

  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通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健康需求。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国家提出了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健康教育等任务目标,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其中,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体检等预防类检查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据了解,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是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项目之一,其服务对象是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服务内容为每年提供1次全面的健康体检、2次医养结合服务。今后,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的增长,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群及内容项目也将逐步扩大。

  关于代表们建议中提到的“将体检纳入医保统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体检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此外,《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也明确健康体检不属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不宜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

  考虑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

  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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