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15 17:23 来源: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属于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人员;
(2)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3)参保人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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