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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笔消费记录14笔系盗刷 参保人被药店店员盗刷医保卡近万元

发布日期:2019-09-18 16:28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3个月时间在同一家药店刷医保卡购药1万余元!23笔消费记录14笔系盗刷!”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一起定点零售药店盗刷参保人医保卡的典型欺诈骗保案件,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市医保局提醒: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将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医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请切勿以身试法。

  药店盗刷参保人医保卡9000余元

  “3个月时间在同一家药店刷医保卡购药1万余元?!”事有蹊跷!今年1月21日,市医保局稽核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疑似违规线索,迅速展开调查。

  “参保人张先生,我们通过核查其医保卡信息系统记录,发现他有23笔记账记录,费用发生时间段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都是在深圳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属药店(下称涉事药店)产生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他们联系上张先生的时候,他本人并不知晓自己的医保卡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竟被刷了1万余元的费用。

  张先生透露,因距离较近,购药便利,自2018年10月开始,张先生陆续在涉事药店持医保卡购药。出于方便咨询身体保健知识,也为了能够及时了解用药规则,张先生还添加了涉事药店部分店员的微信。

  “今年1月18日是药店的会员折扣日,我就到药店去买药,但是当时店员告诉我系统故障,暂时无法记账,我就把医保卡留在药店中。”张先生回忆道。后面张先生返回药店取卡时,药店店员称系统仍未恢复,所以当天并未刷卡购药。

  然而,医保局稽核工作人员从其刷卡记录中查到,张先生最近一次在涉事药店购药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该次购药后,张先生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仅剩5000余元,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仅在涉事药店的购药费用就达1万余元。张先生核对药店提供的部分消费底单,发现消费底单上列明的多项药品都不是本人购买,其中竟然有部分药物为孕妇用药!此外,部分消费底单上的签名非张先生本人所署,联系电话也非张先生电话。

  “药店工作人员盗刷我的医保卡并伪造我的签名!”随后张先生向警方报警。

  医保局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详细核查,结果显示:参保人张先生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在涉事药店的消费记录共有23笔,费用合计11000余元,全部由张先生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其中14笔消费底单的签名经公安司法机关笔记鉴定后,认定为涉事药店店员李某伪造,14笔消费中除会员折扣日当天的消费外,其余13笔费用的记账时刻均与张先生本人真实购药刷卡时刻仅间隔1-2分钟,合计金额达9000余元。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由公安部门处理。

  涉事药店被全市通报并解除医保协议

  “上述案件,涉事药店盗刷医保卡且伪造参保人张先生签名,我们认定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调要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其中,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主要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上述案件中,基于参保人的损失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已由公安部门处理,医保局对涉事药店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作出以下处理:1、解除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承担相当于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数额5倍的罚款;3、全市通报批评。

  医保局提示提醒广大参保人,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要将自己的医保卡留在医疗机构或者药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多部门将联合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记者了解到,维护基金安全是当前医疗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伴随全国各省各地医保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多起医保骗保案例遭到曝光,对此,各级政府极为重视,在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的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

  在接下来的监管工作中,深圳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主动获取行政主管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的处理信息,将医保局查实的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违法情况,及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吊销执业资格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起"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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