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13 17:39 来源:
答:为缓解我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市自2017年5月起对329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六岁以下儿童加收30%的政策。近期,市医保局在充分评估原儿童加收政策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纳入了包括诊查、护理、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65项儿童加收项目,取消了原儿童加收项目1461项,调整后我市儿童加收项目由原来的3292项大幅缩减至1896项,同时也对新增加收项目予以分类制定合理的加收幅度(如诊查类项目加收幅度不超过15%,特级护理费加收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