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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通过后,是否可以永久使用?

发布日期:2020-08-26 15: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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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后,试行2年,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试行1年后,市医疗保障局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转归申请,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情况进行审核:经临床证明达到预期诊疗效果、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诊疗范围的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于疗效较好且符合市场调节准入条件的,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其他项目自试行期满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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