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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用采取什么方式结算?

发布日期:2020-03-2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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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照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采取门诊以按人头付费为主,住院以按病种、病组付费为主的复合式支付制度,实行年初预付、按月支付、年终清算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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