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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1-003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0-18
名称: 我的个人账户余额比较多,可以去医院或药店刷医保卡购药后转卖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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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账户余额比较多,可以去医院或药店刷医保卡购药后转卖吗?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答:不可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个人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专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