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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1-0012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4-23
名称: 请问我可以拿我妈妈的医保卡去药店帮她买药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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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可以拿我妈妈的医保卡去药店帮她买药吗?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次数:-

  答:根据2021年5月1日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的规定,若存在特殊原因,您可向我市定点零售药店提供您本人和您母亲的身份证明后,用您母亲的医保卡在药店代她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