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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1-0008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3-16
名称: 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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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发布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

  答: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