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停业(歇业)3个月以上的,应当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业(歇业)期间暂停已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歇业)超过12个月未恢复正常服务的,服务协议解除,并取消其定点。
已成为我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如果停业(歇业)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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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8 |
名称: | 已成为我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如果停业(歇业)的,应如何处理?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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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停业(歇业)3个月以上的,应当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业(歇业)期间暂停已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歇业)超过12个月未恢复正常服务的,服务协议解除,并取消其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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