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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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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11-28
名称: 已成为我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如果停业(歇业)的,应如何处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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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为我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如果停业(歇业)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

  答: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停业(歇业)3个月以上的,应当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业(歇业)期间暂停已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歇业)超过12个月未恢复正常服务的,服务协议解除,并取消其定点。